日前,《厦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》印发。厦门将对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,对文物进行建档、挂牌、保护、修缮,让每一件文物都能得到分类保护,全面强化文物保护能力;将对历史风貌建筑开展普查、认定、建档和挂牌等工作,做到每幢历史风貌建筑都有“身份证”。
同时,厦门将设立或完善名城保护机构,全面梳理和收集厦门历史沿革、地方历史与文化遗产价值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文史资料,包括世界文化遗产、历史建筑、非物质文化遗产,以及古塔、古井、牌坊、戏台、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。此外,厦门还将加快编制完成《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》和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,为不同的历史文化街区量身定制相应规划。
目前,厦门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1745处,登记汇总、专家甄别定级可移动文物共32442件,全市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不可移动文物共209处(共261个点)。(记者钟自炜)